2023年,市政府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委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和市管国有企业的依法治企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政府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牵头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委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研究谋划我市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精简监管事项。修订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出资人监管职责边界,企业经营自主权得到有力保障。按照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出台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的实施方案,明确授权放权清单,制定14条授权放权清单,将依法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事项归位于企业,做到层层“松绑”。二是组织开展市属国企法律尽调工作。组织实施3家市属国企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全面了解企业尽调发现的法律风险和内控风险点,督促企业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为企业下一步依法规范经营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三是规范投资监督管理。为规范企业投资行为,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重新修订完善《日喀则市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企业投资决策机制、非主业投资比例、严禁承接无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等内容。
(三)加强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监管制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国资委分别从改革重组集团公司、企业党的建设、国资监管、产权管理、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制度安排,出台了《日喀则市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试行)》《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日喀则市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机制的意见(试行)》《日喀则市政府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的实施方案》等8项监管制度和办法,完善了监管体系。二是对我委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7月份,我委组织专人对近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决定继续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废止文件1件,修改文件1件。三是汇编国资监管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体系化管理。我委通过整理汇编国家、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三级相关国资文件,编印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并下发至各市管监管企业,推动规范性文件体系化管理。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委对委机关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了公平竞争清查,经查,我委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和措施。五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我委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长年聘请江苏天茂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法律顾问,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质量。今年该律所在我委重大行政决策及合同制定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30余次,有效防范了各类法律风险。六是推进企业合规经营。在全区七地市率先印发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提升规范经营能力 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围绕“明确所有权,放活经营权,强化管理权,落实监督权,规范处置权”5个部分,提出了41项具体措施,并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四)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委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基本目录健全、信息发布及时,今年在市政府国资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7条。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我委坚决维护法律权威,自觉接受纪委、审计等机关监督,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开展,按要求报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强化巡察、巡视整改工作。三是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根据干部轮岗要求和年轻干部培养规划,今年我委对考统科、产权管理科、政工人事科、董事监事中心、资本业务中心和国企党建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了调整任命,加大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力度。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严格落实学法制度。根据“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将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纳入长期规划,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落实市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每年年初将普法学习计划融入本年度党委中心组暨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方案之中,将法治教育列为重要学习内容,确保学法时间和任务的落实。积极组织委机关在编公职人员参与上级安排部署学法考试。二是深入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宣贯活动,不断增强国资国企人员法治意识;“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期间,重点宣传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法律保障;“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滚动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强化人员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本年度还广泛宣传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各企业依法治企能力,确保各企业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三是组织开展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为进一步激励和教育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对委党委新任职6名干部开展宪法宣誓,要求大家谨记自己的誓言,恪守自己的承诺,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在新的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四是加强与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有关的政策法规宣传。深入宣传《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国资监管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学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公司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爱岗敬业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五是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市政府国资委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专题培训会,培训会议邀请了江苏天茂(日喀则)律师事务所汤杰律师,以《企业注销登记法律风险解读》为主题进行授课。参训人员达140余人。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委机关和市管国有企业法治意识得到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企能力进一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队伍水平有待提升。目前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员不足,依法行权履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我市国资系统普法宣传教育联动机制不够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未能形成合力,各类法律人才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三是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治企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部分企业经营过程中未及时加强法律隐患排查等。
三、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我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带头学法,增强行权履职能力。主要负责人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制度面对面》等依法治国重要文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行权履职能力,加速推进我市国资国企发展壮大。
二是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并对照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具体人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今年以来亲自部署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周”“生态文明宣传月”“法律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及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
三是率先垂范,自觉践行法治建设要求。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凡属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均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以自身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委将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国资国企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治企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我市国资系统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市国资国企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清单,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2·4”法制宣传日以及“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工作推向企业一线,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二是进一步健全学法长效机制。完善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制度,定期邀请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讲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国资监管、企业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督促指导企业加强法治建设。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重大决策程序,促进企业法治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有效融合,完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督促企业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增强依法治企能力。
市政府国资委
2024年3月19日